中国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典范(和音)

发布时间:2024-11-05 18:44:00 来源: sp20241105

  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世界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典范,为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自主探索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全新选择

  当地时间1月26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一致通过中国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报告,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中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肯定。

  国别人权审议是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人权问题进行平等坦诚交流、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中方高度重视本轮审议工作,本着坦诚开放态度参加审议,同各方交流互鉴、共同进步。审议过程中,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成就的声音在会场成为主流。120多个国家充分肯定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高度评价中国特色人权理念和实践,赞赏中国的发展进步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

  作为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中国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权保障水平。自2018年参加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以来,中国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开创性探索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制定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新法律……一系列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成果实实在在。在本轮审议中,不少发展中国家代表表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契合人民愿望。

  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世界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典范,为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自主探索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全新选择。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国家打着所谓“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在世界上强行推广西方民主人权观念和制度,利用人权问题大肆干涉他国内政,导致一些国家战乱频发、社会长期动荡、人民流离失所。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也不存在定于一尊的人权发展模式。各国人民有权利也应当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方主张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交流互鉴,鼓励和尊重各国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保障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人权。

  中国在推进自身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广泛开展人权领域交流合作,为全球人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自第三轮审议以来,中国加入《马拉喀什条约》等人权条约,积极参加履约审议。习近平主席提出“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产生深远影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三届会议再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2023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次协商一致通过中国主提的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草案,彰显中国为促进国际人权正义与进步所作的贡献。中方在本轮审议期间宣布将采取30项人权保障新举措,涉及增进民生福祉、加强人权法律保障、促进国际人权合作、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等。多国代表表示,期待中国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将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以自身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与各国携手谱写世界人权事业新篇章。(人民日报)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