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1-09 11:32:53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3月18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