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7:07:50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银川10月3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31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近日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纳入地方立法,为社会工作人才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法规支撑。
《条例》明确,宁夏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长效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激励制度,培育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法律、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保障乡村人才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及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搭建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培育农村社会组织、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帮助。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到乡村开展困难救助、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化服务。
近年来,宁夏民政厅聚焦激发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活力,自2021年以来,统筹整合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4大类服务资金1.1亿元,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公益创投、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农村幸福家园等服务项目500多个,为农村“三留守”人员、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10类困难群体,提供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5万余次,受益人群30万人次。宁夏民政厅还接续实施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累计选派333名社工人才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开展服务,参与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100个,助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关爱、心理健康、公益慈善等多领域社工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投身乡村振兴实践。(完) 【编辑:李岩】